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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有一个术语提示示例:积 (product)范畴论里的基本构造:给定 A、B,积 A×B 满足一个泛性质。。
两个范畴 C 与 D 的积范畴定义为 C×D,其对象为有序对 (C,D),其中 C∈Ob(C) 且 D∈Ob(D)。
其态射定义为:HomC×D((C,D),(C′,D′))=HomC(C,C′)×HomD(D,D′)。
积范畴的复合运算逐分量定义:(f,g)∘(f′,g′)=(f∘f′,g∘g′)。
在范畴 C 内,给定两个对象 A,B∈Ob(C),它们的积 (product) 定义为一个对象 A×B,配备投影态射 πA:A×B→A 与 πB:A×B→B,满足如下泛性质:
对任意对象 X 及态射 f:X→A,g:X→B,存在唯一态射 ⟨f,g⟩:X→A×B 使得 πA∘⟨f,g⟩=f 且 πB∘⟨f,g⟩=g。
相对地,余积 (coproduct) 定义为对象 A⊔B,配备单射 iA:A→A⊔B,iB:B→A⊔B,满足如下泛性质:
对任意对象 Y 及态射 f:A→Y,g:B→Y,存在唯一态射 [f,g]:A⊔B→Y 使得 [f,g]∘iA=f 且 [f,g]∘iB=g。
最后,对于两个态射 m:A→B 与 m′:C→D,在积范畴 C×D 中,它们组成的态射为 (m,m′):(A,C)→(B,D)。
排序规则是逐分量的,即先看 C 分量 m,再看 D 分量 m′。